“云南许霆”今日递交翻案再审申请http://www.shxb.net [2008-4-23 9:26:18] 首席记者 温星 实习生 孙博
同样是遇到ATM机故障,同样是取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巨款,当备受关注的“许霆恶意取款案”暂时完结时,人们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云南许霆”何鹏开始了新的关注。昨日,决心为自己翻案的何鹏在狱中正式委托律师,于今日代其将再审申请递交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2001年3月2日,当时只是云南公安专科学校大一学生的何鹏用只有10元的农行金穗卡在ATM机上取款时,因ATM机发生故障,两日共取出了42.97万元。后来据何鹏本人说,他当时“发现卡里有许多0”,还以为是亲戚给他存的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何鹏第一次取出了几千元。第二天,他又站在了取款机前……后经统计,何鹏先后从7台取款机上连续取款215次。在经过司法部门“三抓两放”后,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从2001年至今,他已经坐了7年牢。 记者昨日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陈维镖律师处得知,继近日何鹏的父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后,何鹏本人也于4月22日在申诉代理再审辩护委托书上签了字,委托书在今日递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接受申诉材料,并正进行审查。如审查通过,何鹏案亦将在其后进行重审。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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