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http://www.shxb.net [2008-4-23 13:31:17] 中国青年报
近3年来,在重庆市云阳县境内的“三峡库周绿化纪念园”后的山体上,出现大规模的墓地,其中有大量活人墓,每座占地15平方米左右。重庆市有关负责人去年年底到现场调查处理,云阳县也要求限期整改,但当地非法墓群仍在修建。 从2005年开始,云阳县县城附近的双江镇、水口镇、人和镇、盘龙镇及栖霞乡等属于火化的区域,出现多处活人墓群,很多地方规模很大。 据官方去年年底的统计,仅双江镇建民村、人和镇立新村两地,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等土葬墓群分别为87座、52座。最大墓长7米,宽6米,占地面积为42平方米;最小墓长3米,宽2米,占地面积6平方米;一般墓长4米,宽2.1米,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 当地村民声称,这些活人墓多是政府官员、有钱人为自己或亲人修建的。 “这属于非法墓群。”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刘韵秋表示,该局去年年底曾到现场调查处理此事,要求所有活人墓必须推平,涉及的公务员必须撤出来。云阳县也要求限期整改。 而今,“大限”已到,可当地的非法墓群仍在修建,处置意见成为一纸空文,整改工作几乎毫无进展。 人和镇立新村1社社长周兴民(音)表示,该村墓地从前年开始建,位于退耕还林区内,现已停止新建。通过做工作,迁了一两个,但“大多数迁不走”。因为属于退耕还林区,现正在补种树木。 除立新村已停止新修新建非法墓地外,其余各地仍在大张旗鼓地继续修建。 各地活人墓现象一览 重庆:原全国人大代表修建豪华活人墓 重庆市彭水县原桑柘区人大主席冯尚健,在该县梅子垭乡两岔河村一个叫团堡的山坡的半腰上,为自己修建了一处活人墓。 这是一间双人墓,墓碑上还刻着冯国良妻子张素兰的名字。据冯国良的二儿媳任正芳称,公公的活人墓由12个工匠修建了一年多,总共花费了4万余元。2002年7月动工,2003年8月左右基本完工。 冯国良称,本地都是这个风俗。 苏州:子女为长辈修豪华墓活人墓 近几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兴建“活人墓”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子女为表达对长辈的“尊敬”,长辈在世时就已经把墓地买好了。 在苏州多家经营性公墓里,令人咋舌的豪华墓、活人墓随处可见,少的占地上百平方米,最豪华的占地近400平方米,造价超过百万元。 太湖边公墓销售价值300万元豪华活人墓 太湖西洞庭山岛最西端名流陵园是一家经营性公墓,其中一座造价高达300万元的陵墓引人关注。 一份由陵园提供的价目表显示,名流陵园所售墓型按面积分共有21种,最小的1平方米,最大的有30平方米左右,价格由8712元/座至380000元/座不等。价值300万元的豪华墓占地约100余平方米,共有三级台阶,最底层平台台阶两侧有两只石狮,墓碑的后方是一片环形的浮雕群,一座用花岗岩建成的石塔立在最高处。 国务院拟修订《殡葬管理条例》: 禁建“活人墓” 2007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内容中严禁炒卖墓穴,尤其是炒“活人墓”。一旦出现违规现象,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公墓经营单位提供墓葬用地超过规定的用地面积的,将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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