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认为:电力职工收入只要合法就无可非议
国新办昨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在会上介绍了电力工业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来信的提问。在谈到煤电价格联动问题时表示,煤电价格联动政策是在2004年12月份出台的,主要内容是在一定时间内(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当煤炭的价格累计变化幅度超过5%时,其增加的成本30%由发电企业自行消化解决,70%是通过国家调整电价来解决,以弥补发电企业成本的增加。
王野平称,自从煤电价格政策出台以后,有关方面分别在2005年4月和2006年6月,实行了两次电价联动政策。在这两次电价联动政策的过程当中,全国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上调了1.78分/千瓦时和1.174分/千瓦时,全国平均销售电价分别上调了2.52分/千瓦时和2.494分/千瓦时。通过这两次煤电联动,对解决发电企业的经营困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王野平同时也表示,自从去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煤电价格上幅较高,这些都是实际情况。由于电力价格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价格,电力价格的上涨势必会引起连锁反应,会进一步推高已经高企的CPI。因此,电价调整必须统筹考虑,既要考虑发电企业的消化能力和承受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市场的需求,考虑电力用户的承受能力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等等因素。
王野平称,最近这几年,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也体现在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和利润的增加。在利润增长当中,除了主营业务利润增长以外,还有一块就是非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比较快。最近几年电力企业的利润,很多是通过加强成本管理、控制煤耗、减少线损,使我们的企业利润得到了增加。另一方面,通过企业走向市场,在非主营业务方面也取得很大进展,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利润。
在回应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时,王野平表示,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反之,如果收入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须严加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