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http://www.shxb.net [2008-4-23 13:56:03] 新民晚报
4月22日,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昨日正式发出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400元;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3200元。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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