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前卫镇春晓花园的500多户业主准备做饭时,发现没有自来水了,让小区的居民苦恼不已。
昨日11时,在春晓花园里,走着几位用茶壶和水桶提水的老年人。小区业主赵大妈说,小区停水两天了,她都是到离家四五米远的绿化地上去接水,前日中午,她发现家中停水了,开始还以为是水管坏了,后来了解到,整个小区都没有自来水了。在小区花园的通知栏里,有一张昆明供电局西山分局于4月21日贴的通知,上书:由于该小区2008年1月至3月的电费9503元至今没有交,从2008年4月22日开始停止对春晓花园水泵房和庭院路灯供电。
负责管理春晓花园的,是昆明佳安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的经理刘轩指着贴在办公室门口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722号通知》说,按照通知,八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因为水压升高,需要“二次加压”,小区要配抽水泵房重新抽水供给整个小区。而该小区有些楼房有八层,这笔“二次加压”的电费应该由整个小区的居民分摊。2006年和2007年的8万多元“二次加压”电费公司支付了,今年2月底,因为欠电费,被停过一次电,是公司支付了1万元电费后才恢复。刘经理说,去年12月20日,他们与该小区的服务合同已经到期,想续签,但业主委员会经过换届后,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人前来协商解决此事。现在公司没有费用交电费,才导致抽水泵房的电被停了。
业主张先生说,《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他拿出一张自己算出的物业管理预算单子说,他们小区道路上可以停200辆车,每辆一个月120元,一年12个月就是28.8万元,其中要按照40%的比例返还给业主,如果拿这些钱来交电费,应该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