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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要“务正业”

http://www.shxb.net [2008-4-27 10:07:24] 综合

    ■从某种程度上说,规范公务员收入,对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是一种剥夺,必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但越是如此,越要通过公开透明寻求公众的支持。以不公开的做法来降低影响、减少阻力,往往会适得其反。
    针对上海公务员收入调整“风暴”,《中国青年报》评论说。

    ■如果上市公司热衷于高风险的炒股而疏于主业,不仅有违资本市场发展的初衷,有违投资者的意愿,也有违民众对振兴民族企业的期待。是到了促使上市公司“务正业”的时候了。
    《现代快报》评论:上市公司要“务正业”。

    ■对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其根本不在于惩罚有多么严厉,而在于惩罚的及时性和必然性如何,堵住腐败分子逃避法律惩罚的路径,才是当前最迫切的。
    《东方早报》评论认为,“引渡不判死刑”其实有利于打击腐败。

    ■不怕“犯上”、不惧“揭丑”、不忌“闻过”。
    新华网评论说,要想真正解放思想,就要敢于说“不”。

    ■股市持续暴涨并不一定表明市场制度就完美无缺,股市持续暴跌则说明市场必然存有制度性缺陷。
 《现代快报》评论认为,恢复市场信心的关键是完善制度。

    ■座次一排,排行一定,各种资源也就按“位次”、“排行”分配,资源倾斜也就成为题中之意,资源集中乃至两极分化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广州日报》评论说,“排行榜”就是“利益榜”。

    ■一部电影所含的教化作用,无论多么崇高或者多么堕落,都是极其有限的,估计有效期不会超过鲜奶。对于大学生这个群体实行过分积极的引导,有时只能起到揠苗助长的作用。
    《新京报》评论认为,大学生电影节有些“早熟”。

    ■当曾锦春在法庭上为了保护子女而翻供把罪责往自己身上揽上演悲情父爱秀的时候,公众给予他的自然不是廉价的同情而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批评和对法治社会艰难进程的深切忧虑。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贪腐案多次出现了曾锦春翻供揽罪的现象,《广州日报》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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