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认驰”乱 “康王”维权难
http://www.shxb.net [2008-4-27 10:18:29] 文/首席记者 温星 图/本报记者 高永永

滇红药业厂区
“康王”是云南特有的一个洗发剂品牌。多年以来,全国市场内冠以“康王”二字的洗发及各类日常洗涤用品层出不穷。为了打假,“康王”的合法持有者陆续被卷入的诉讼多达三十余起。这其中,又以云南“康王”与汕头“康王”的竞争最为激烈。从商标的“认驰”,到最后汕头“康王”的驰名商标被撤销,双方打了一场耗时数年的维权战。
十年磨剑 成全国知名品牌 1997年11月28日,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滇虹公司)申请的“康王”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编号为1130744。该商标由特定的行书字体“康王”二字构成,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5类,即中药、西药、中药制剂及西药制剂。2003年2月28日,这个商标被许可给云南滇虹相关的企业——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使用。 为保护这个品牌,从1996年开始,云南滇虹和昆明滇虹公司陆续通过直接申请或有偿取得等方式,在第5类至第35类商品上获得注册了21个与“康王”相似的商标。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按照《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得在这些类别的商标上,使用“康王”以及与“康王”类似的商标。2000年6月,“康王”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列为全国重点保护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包括“康王”洗发剂、“皮康王”、“骨康王”在内的十几种系列产品的年销售额,已经接近两亿元人民币。 但随着“康王”的声名鹊起,被人仿冒的烦恼也接踵而至,各种名称和包装与“康王”接近或相似的同类产品开始在市场中涌现。经调查,云南滇虹和昆明滇虹公司发现,这些产品中的好几种都来自于广东的一家企业——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康王公司)
遭遇侵权 起诉成驰名商标 2004年8月,医药行业重要网站中华医药招商网发布了一条消息,汕头康王公司在消息中称,该公司持有“康王”商标,并与成都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合作,生产开发“康王同康去屑洗剂”、“康王本草去屑洗剂”等新产品。云南滇虹公司于2005年1月对汕头康王公司提出起诉,要求对方停止对其“康王”商标的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该案件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过该院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被告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与成都恩威公司共同生产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并承担25万元的经济赔偿。 虽然官司赢了,但法律顾问却说:赢得有点危险,因为被告提出:其产品是《商标法》所界定的第3类产品即日常用品,而第5类产品,商标权人无权干涉。“除非这个商标是驰名商标,那样别人在任何产品上都不能使用了。”法律顾问一语道破“天机”。 因侵权纠纷,2005年,云南滇虹和昆明滇虹公司对汕头鑫庄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诉讼,代理人在审理中就被告的侵权行为作出阐述后,提出最核心的一条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认定原告所持有的“康王”商标为驰名商标。 2006年1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1、认定原告在第5类商品上注册的第1130744号“康王”商标为驰名商标;2、被告公司停止使用,并支付已经使用的经济赔偿5万元。自此,“康王”商标也就合法地成为了一个受到特殊保护的驰名商标。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