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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和谴责能重塑城管形象?

http://www.shxb.net [2008-4-28 9:07:34] 孙仲

    正在山东聊城参加“和谐城管论坛”的来自全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他们同时对最近发生的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市民严重冲突事件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表示相信有关方面会尽快对事件给出一个明确说法。(4月27日新华网)
    
    应该承认,这些城管局长们联合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的承诺,出发点是好的,姿态也是可以肯定的,毕竟这体现了他们的一种决心和努力方向。但笔者以为,要想真正重塑城管形象,光靠这些局长们的承诺恐怕还远远不够,人们对城管的印象未必会随之改变多少。
    
    其实文明执法是无需承诺的。城管粗暴执法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人们对城管心存积怨也是由来已久,特别是屡屡发生的城管执法人员打死打伤市民的事件,更令公众群愤激昂。因此,城管本来就应该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在整体形象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后,早该拿出实实在在的改进措施和长效机制了,还需要现在兴师动众地联席发出“承诺”?再说全国各地城管也没少拿出相关措施呀,只不过都没落到实处或没取得实际效果而已。比如说南京,去年6月份曾邀请30多位网友体验城管执法,将其作为“阳光执法”的一个方面,曾一度受到好评,可没到一年时间,便于日前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人员将市民打得大便失禁这样的事,并再次引发舆论界对“城管问题”的热议,谁能说这是偶然?再者说,作为城管局长,表个态、许个承诺当然简单,可具体到下面,执法人员会随着局长的承诺而有所行动吗?局长承诺了,回去后可能会以一定方式地向下灌输,以示落实和重视,可又能收到什么样的效果特别是好效果呢?
    
    城管执法不断发生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城管打死打伤市民的事件发生后,局长等领导会感到震惊,当事人可能也会后悔,都意识到本不该发生或可以不发生,可过后同样的事情还是避免不了。这是为什么呢?是城管部门内部从上到下很少意识到粗暴执法现象的存在及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而又有多少目睹了城管粗暴执法的市民敢大胆说出来呢?仍拿日前发生在南京的这起城管打伤市民事件来说,当时就是市民看不惯执法人员的不文明执法,便“斗胆”上前仗义直言了几句,没想到执法人员事后仍觉得“窝气”,才又回头将市民打伤的,你说他们心中还有文明执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吗?像这样一点忍辱负重、以和为贵、顾全大局精神都没有的执法人员,能指望通过“承诺”来改变执法方式和执法形象吗?我看够呛!
    
    早已有人为城管粗暴执法“会诊”出了若干问题,诸如执法人员素质较低、内部监管不力、以罚款为主要目的、出了问题总要推卸责任(常见的说辞有肇事者为临时聘用人员)等。要想重塑城管形象,或许应该针对这些“症结”,综合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全面整改和推进。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制定措施,光靠“承诺”之类的“口头宣言”、“表面文章”,是难以奏效的。但不管怎么说,公众希望各地城管部门能以这次公开承诺为契机,切实加以整改,努力塑造好城管形象,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民众服务,也相信城管部门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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