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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机关今后不再新增编外人员

http://www.shxb.net [2008-4-30 8:44:44] 本报记者 李桀


    记者昨日了解到,昆明市人事局已对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事项,发布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原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使用,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经费的编外人员,按照1-3年逐步到位的原则,3年内单位编外用工计划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最终按照市场化、社会化要求转变编外用工方式。今后,原则上不再新增审批计划。   

    据介绍,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的编外人员,用人单位要认真清理,在清理中,用人单位对不再使用的编外人员,要按照规定发给补偿金。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则按原合同执行至合同期满为止。今后确因工作需要编外用工的,必须按照“办事不揽事、外包不甩包、花钱买服务、用人不养人”的原则,依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依法规范管理。今后在需要编外用工时,可采取人才派遣、劳务派遣或通过劳务外包等形式,解决为完成工作任务急需人员的问题。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由单位自主使用。

    针对事业单位解决编制内人员不足的问题,将通过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合同管理,搞活用人制度,逐步打破长期与短期、固定与临时、编内与编外人员的界限。

    在监督管理方面,昆明将成立由纪检监察、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的编外用工规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单位清理工作,规范单位的编外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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