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 用法律人情来保护孩子

卯时俊(资料图片)
在中国百名优秀母亲里,现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卯时俊是非常特别的一个。她只是自己儿子的妈妈,但却在30多年内,用女性对社会特有的视觉和善良品质,用法律默默地保护着一大批妇女和孩子。仅最近5年,她就使800多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罪犯受到惩处。
现在49岁的卯时俊有着非常丰富的人生阅历,使她对贫困人群有种特殊的感情。在审理案件时,她特别注重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10年前,妇女王某因琐事纠纷,争吵中捡起一块石头将另一名妇女陈某的左眼打伤致残。阅完案卷后,卯时俊的脑海里浮现出两幅画面:一是王某入狱后,家里卧病在床的丈夫和三个子女将失去唯一的生活支柱;一是陈某欠下巨额医疗费用,但法院判决后却因被告人无履行能力迟迟得不到补偿。想到这些,卯时俊一次又一次深入数十公里外的案发地,调查核实案情,从法、理、情几个方面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最后,该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以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二审改判结果,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在担任法院领导的同时,卯时俊还特别关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判。自2003年以来,昭通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刑事案件312件,全部审结,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给予了有力打击。在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全市法院审结的2605件婚姻家庭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抚养及精神抚慰都给予了特别的安排。据统计,近5年来,卯时俊共受理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8250多件,有效维护了一大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2005年,昭通市法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本报记者 毛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