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船舶”再告大观路“船舶”http://www.shxb.net [2008-5-23 9:31:38] 本报记者 唐文静 进入论坛
“7人分乘3辆出租车要去船舶酒店,结果被送到了3个地方。我们今天打这个官司就是要肃清昆明酒店市场,把假‘船舶’剔出来。”昨天,在西山区法院,北京路上的船舶酒店代理律师说,他们已是第二次将昆明船舶大观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大观酒店”)告上法庭了。 法庭上,北京路上的船舶酒店的代理律师提供了一组数据,显示被访者中八成以上认为船舶大观酒店就是船舶酒店的分店。律师还提供了材料若干,显示在一些广告和访谈中,船舶大观酒店被当成船舶酒店来宣传。 船舶酒店与船舶大观酒店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1993年2月24日,北京路上的船舶餐厅与所属企业的一招待所合并,注册成立了昆明船舶酒店。酒店发展不错,时任酒店总经理的杨仕华提议开设分店,建议遭主管企业搁置后,于是他在2002年12月离开了老东家,在大观路232号自立门户,成为船舶大观酒店的老板。杨仕华本人没有亲自到庭,他的代理律师说:“我们的名称没有问题,甚至比他们的还规范。船舶酒店的名称注册在先是没错,但是我们的也是经过工商部门审核批准、受到法律保护的。 尽管有杨仕华这一层关系在,船舶酒店方面非但彻底否认了两个“船舶”存在联系,还多次批判杨仕华是在“船舶”的大树下乘凉,是在“傍名牌”,搅浑昆明婚宴市场。而船舶大观酒店则认为对方“告错了对象”,如果对方认为一个市场上存在两个带“船舶”的酒店有问题,那么他们应该去找工商部门。 双方针对船舶大观酒店的成立过程、名称使用的合法性等问题展开了2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经法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宣判。庭下,船舶酒店提出了他们认为最理想的结果:对方停止在企业名称中对“船舶”二字的使用,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给予50万的经济赔偿。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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