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已驶入地方立法快车道。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林带队,环资工委、法制委、省林业厅和环保局组成调研组,赶赴昭通进行专题调研。《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这也是唯一一件由省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
调研发现,大山包黑颈鹤的保护存在着诸多问题。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与湿地保护的矛盾突出,在保护区内不同程度存在挖沟排水、将湿地变成耕地或将湿地里的草根、泥炭挖取作为生活燃料的行为;过度放牧对湿地构成了较大的威胁。据测算,大山包草场的实际载畜能力为26000个羊单位,现有畜牧已超过13000个羊单位,一些优质牧草不断减少;发展旅游业带来了新问题,到大山包旅游、摄影、考察者正逐年增加,2006年的游客约5000人,随着游客的不断增加,生活垃圾和人为的践踏给湿地造成一定的破坏。保护区内通讯、电力设施建设威胁到黑颈鹤的安全,目前有数十条通信光缆、移动基站、供电电线、电缆通过保护区,今年以来,撞到电线、电缆的黑颈鹤增加,直接或间接导致4只黑颈鹤死亡。此外,大山包保护区管理部门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专业法律法规较多,执法主体不一,影响了执法效率。
这次调研,环资工委听取了昭通市委、人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环资工委认为,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优先地位,是云南仅有的“四个重要湿地”之一。目前保护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面临加快发展和加强保护的双重压力。因此,由省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是十分必要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大山包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被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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