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6月1日即将实施的“限塑令”,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司长邸建凯明确表示,坚决按期限执行,不设立过渡期。而此次收费的塑料购物袋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而用于装盛生鲜食品、熟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没有列入到有偿使用范围。
同时,商务部条法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务部正在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不久将出台。对于目前界定不清的内容,将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网站开辟专栏,解答相关问题。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也透露,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全方位推动“限塑令”,财政、税务部门也在研究抑制塑料袋污染的税收政策,如在消费税、环境税里可能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同时,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对废塑料处理技术的开发利用,研究开发一些好的替代产品。
■ 解读
只有具“提携功能”塑料袋收费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塑料购物袋指的是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而一些基于卫生和食品安全考虑提供的、直接入口的,用于装盛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及超市连卷袋,都没有列入到有偿使用范围,只有具“提携功能”的塑料袋收费。
■ 背景
“限塑令”出台过程
●上世纪90年代,京津沪等城市已把超薄塑料袋纳入治理范围,但收效甚微。
●2008年1月8日,《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提出自6月1日起塑料购物袋将有偿使用。
●4月7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5月15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 链接
各国“限塑令”
美国 部分地区封杀塑料袋,用可降解购物袋取代;大型商场要求提供塑料回收桶。
日本 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韩国 塑料袋高额收费;提供免费纸质包装,指定地点回收。
欧盟各国 在塑料袋成本价基础上,加收环保税。
澳洲 对塑料袋收费,收入用于环保项目。(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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