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规定建学校须避地震带http://www.shxb.net [2008-6-3 9:22:44] 综合新华社 进入论坛
山东省政府规定,今后山东省新建中小学校必须避开地震带等危险源,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建设。 山东省新颁布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中规定,全省新建中小学校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六个不安全地带。 同时,《标准》要求,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噪音干扰。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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