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规定建学校须避地震带

http://www.shxb.net [2008-6-3 9:22:44] 综合新华社 进入论坛

    山东省政府规定,今后山东省新建中小学校必须避开地震带等危险源,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建设。

    山东省新颁布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中规定,全省新建中小学校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六个不安全地带。

    同时,《标准》要求,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噪音干扰。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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