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室每天要能晒两小时太阳http://www.shxb.net [2008-6-4 8:49:03] 本报记者 李桀 进入论坛
《昆明市城市用地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城“草案”提出 昨日,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发出通知,《昆明市城市用地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有修改意见,可于2008年6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者电话方式反馈至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详情可登录昆明市政府网站http://www.km.gov.cn/)。 据了解,《草案》中提出主城二环路内,应当完善和提升城市中心区功能,用地性质以金融、商业、商务等为主。严格控制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和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设,不得再新建、扩建工厂、仓库和综合性大型医疗机构等设施,促进新增建设项目向二环路外和呈贡新城发展,工业向园区集中。同时,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 在建筑容量方面,主城二环路内(外)区域多层、中高层、高层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方面,《草案》中均有所限制。此外,为了满足日照、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防灾、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草案》就建筑间距也提出了要求,例如: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不少于一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居住空间,医院、休(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大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不少于二小时的日照标准。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能获得不少于三小时的日照标准,且应保证室外活动场地有不少于1/2的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以外。 除此之外,建筑退让、公共服务设施、绿化和景观、停车和地下空间等方面,《草案》中也作出了详细建议。其中涉及了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二环路内区域的商品住宅绿地率不得小于40%。主城二环路内建筑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的商业建设项目,含有餐饮、娱乐的建筑面积在主城二环路内大于1000平方米、二环路外大于2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主城二环路内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平方米,二环路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均应当配建停车泊位。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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