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已与自杀女生家长见面

http://www.shxb.net [2008-6-4 9:13:34] 本报记者 罗成 实习记者 欧良军 实习生 卢侃 进入论坛


□ 《财大女生家中自杀 家属责问学校》追踪>>>

    前日,云南财经大学大四女生杨敏在家中服药自杀,双亲认为是因为遭老师刁难,才导致女儿因担心拿不到毕业证而自杀,杨敏的双亲抱着女儿的遗像来到学校讨说法。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网友的争论。


事件引网友热议
同情与指责均有

    
    新浪网上,有700多人在这个事件的报道后面跟帖,有同情杨敏的,也有说她脆弱不负责任的。江苏的一名网友说:“其实有的大学老师就是这样,很多都是名义上的指导老师,其实什么都不指导,全要学生自己做!”重庆的一名网友说:“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弱并不少见,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正是各级学校的责任之一,校方不能以此为借口。”
    
    也有持不同观点的网友认为,“现在社会竞争这么激烈,遇到点挫折就喝药寻死,那还怎么生活。”天津的一名网友还说:“地震后还发生这样的事情,想想地震中罹难的人们,活着就是一种恩赐了,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度过每一天。 ”


律师称如无证据
学校无法律责任

    
    杨敏的母亲李桂芝悲痛地说,前日16时,此前一直称在欧洲出差的汪校长“回来”了,亲自来校门口找到他们见面会谈。但是对于见面的过程和结果,李桂芝不愿多谈,她说现在他们非常需要静一静,请不要打扰他们。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物所的杜晓秋律师说,杨敏在家中自杀,在没有其他原因的情况下,她作为当事人应该完全自负其责。如果有证据证明,她自杀是因为学校或者老师侵犯她的人格尊严等权利,符合法律关于侵权要件的构成,学校应该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否则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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