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双版纳公安局副局长受贿获刑http://www.shxb.net [2008-6-4 17:37:04] 中国法院网 进入论坛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段开林自1997年7月19日起担任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协助局长负责该局日常工作,协助分管边防支队、网监支队、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安公司及公安科技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人段开林利用职务之便,先后4次收受邹久保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2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开林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在被停职检查期间,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赃款,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减轻处罚,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段开林表示将依法提出上诉。 (记者 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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