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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才是真正的VIP

http://www.shxb.net [2008-6-5 8:55:31] 毛建国 进入论坛


    一年前,福州市民李治平,因为“无法忍受银行VIP客户插队”,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他认为,银行在窗口实行“VIP优先”的做法,涉嫌歧视小客户,同时侵犯了其人格尊严。今年5月,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李治平的诉讼请求。最近,李治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决定要把“捍卫公民人格平等的举动坚持到底”。(6月4日《中国青年报》)
    
    公民对公民权利“坚持到底”的追求,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这些年来,无论是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还是电信部门逐步取消双向收费、降低漫游收费,都是公民努力的结果。因此,我们理应尊重李治平这种民间权利斗士,他们如古代侠客般的行动,极大地启蒙着公民意识,推动着中国法治进程。
 
    确实,银行“VIP优先”的做法让人无法接受。客户在业务上有大小之分,但在人格上却无尊卑之别。让大客户独享VIP通道,让小客户排队等待,这种“媚富”行为,是以牺牲小客户的利益为代价的。在排队等待中,小客户既浪费时间,更损伤人格;在等待中,小客户会心生抑郁,认为社会不公,从而影响整个和谐社会的实现。
    
    诚然,银行有自己的利益追求。从利益上讲,大客户带来的回报更多。但是,作为担负社会责任的现代企业,不能以牺牲社会公平谋求一己私利。
    
    不过,笔者想善意地问李治平一句:再诉会有用吗?
    
    这些年来,大凡与银行打官司,客户胜诉过几次?而相反,银行与客户打官司,又败过几回?冥冥中,就好像银行身上有一道“不死金符”:客户碰之即败,起诉即输。正是出于无数次败诉的经历,网上有人总结如下: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可判无期;银行多给了钱——储户有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由此看之,谁才是真正的VIP?银行!正是贵为VIP,银行才可以无视小客户的存在,可以肆意践踏公平原则,可以肆意凌辱公民人格。而其成为VIP的根本原因则在于,规则掌握在它的手中。
    
    鉴于此,不得不向李治平泼一盆冷水:下一次,可能还是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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