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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跳下四楼施暴者判赔12万

http://www.shxb.net [2008-6-5 9:54:07] 本报记者 于向春 进入论坛


    日前,18岁烈女凌晨跳下四楼摔成残疾一案的民事诉讼已经审理终结,肖越虎愿意承担法院判决的12万余元民事赔偿金。

    2006年11月15日,在昆明市小坝东村的私人旅馆里,肖越虎欲强奸小瑶,小瑶为保自己清白跳楼摔成残疾。检察机关于2007年11月27日向盘龙区法院对肖越虎提起公诉,肖越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小瑶也向法院对肖越虎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日前,法院判决肖越虎赔付小瑶120864.85元赔偿金。在庭审中,肖越虎对小瑶提出的经济赔偿没有提出异议,并愿意承担经济赔偿,但他表示目前没有能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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