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弄钱持枪吓友 不懂法被判2年http://www.shxb.net [2008-6-5 10:05:22] 实习记者 顾颖 进入论坛
“我不懂法,只是拿着枪玩,吓唬一下他。”在法庭上,林某愧疚地说,他为了弄点钱来花,竟然拿枪指着朋友。昨日,官渡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非法持枪罪,当庭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 林某今年22岁,是四川成都人,他几年前来到昆明,在朋友圈里,大家都称他“猪头”。2008年1月16日早晨7点30分左右,林某与3名同伙来到官渡区六甲福村,找到早已相识的李某。林某一伙人强行敲开了李某的房门,并拿出枪对着李某大喊道:“兄弟们缺钱用了,到你这找点钱来花。”随即林某将屋里搜了个遍,但没找到钱。随后,林某一伙人便将李某带到了官渡镇牌坊的后山上。第二天下午,林某一伙让李某去找钱,李某下山后迅速报了警。 民警当场从林某的裤包里搜出手枪一支。经鉴定,林某持有的手枪是一把“六四”式自制手枪,内有子弹一枚,具有杀伤力。 庭审中,林某称手枪是找朋友买的,不知持枪是犯法的事。法院最后以非法持枪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林某表示服从判决。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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