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暴动越狱案主谋被判无期http://www.shxb.net [2008-6-8 10:47:25] 新华社 进入论坛
震惊社会的江西兴国“10·30”暴动越狱案6月6日在兴国宣判,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主要策划人)危先坤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14年零8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被告人刘和群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合并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4年零6个月零20天,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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