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三年的时间,发动35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我省所有住在农村的或从事农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调查,目前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束。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和省统计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时期为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我省的“三农”发展情况。
农民生活质量首次列入普查范围,普查结果显示,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用住房、家庭耐用消费品、饮用水等数字可以说明,省统计局公布,农民自有住房比例很高,2006年末,农村99.24%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52.26%的住宅是在1990年以后修建的,14.22%的住户住宅价值超过5万元,4.85%的住户拥有2处以上的住宅。
家庭耐用消费品日渐丰富,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70.66台,固定电话19.35部,手机48.20部,电脑0.53台,摩托车17.77辆,生活用汽车2.95辆。使用管道水的住户占57.51%,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的住户占18.15%。
普查结果显示,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在逐步改变,从事第一产业人员比重下降,比1996年下降了0.56个百分点。省统计局公布,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中离开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266.19万人,其中男性占65.46%,40岁以下的占88.62%。
此外,普查结果还显示,农业生产方式明显改变,农村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2006年末全省农村通路、通电、通电话、接收电视节目的比例都大幅提高,全省99.04%的村和80.32%的自然村通公路,99.27%的村和95.19%的自然村通电,97.42%的村和82.94%的自然村通电话,97.51%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
同时农村的卫生环境、社会事业也得到改善和发展。其中全省94.93%的村在3公路范围内有小学,38.43%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
据悉,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省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云南省统计局将分5期发布普查公报,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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