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小学预计招生92000人,初中预计招生82464人,全市高中阶段预计招生54800人。”市教育局副局长李云保在今日召开的昆明市2008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透露。
招生计划篇:
据了解,2008年昆明市中小学招生计划为:全市小学预计招生92000人,适龄儿童均可进入小学,入学率为99%以上。全市小学毕业生83481人,初中预计招生82464人,入学率为98.8%以上。全市常住户口初中毕业生65118人。普通高中预计招生28800人;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预计招生26000人,其中省外及省属中专(含民办中专)招生3800人,市属中专招生9800人(含综合高中220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含民办)招生11130人,技工学校招生1270人。全市高中阶段预计招生54800人,升学率为84.16%。
19日小学毕业开考
对于小学阶段教育今年将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的办法,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综合考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今年全市文化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9、20日进行。
7月5日中考填报志愿
今年昆明高中(中专)招生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思想品德学科仍实行开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满分各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总分为710分。今年昆明市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制。云南省教育厅对昆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进行抽考,化学学科作为抽考科目使用省统一命题的试卷。全市高中(中专)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高中(中专)招生考试时间为7月2、3、4日。中考结束后,考生于7月5日至11日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交招办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招生政策篇:
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每班学额40人以上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证辖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费学位,不留盲区和盲点。按照《昆明市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对贫困学生的减免和补助工作。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对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非公企业人员子女、个体经营者子女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所有学校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小学一年级入学。法定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任何学校不准推迟入学年龄。小学招生按照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公办学校划片招生任务计划每班学额应在40人以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其他县区在8月18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各公办小学要在招生前将学校招生报名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地段范围和报名需携带的资料等向社会公示,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招生考试。
在昆的外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外来人员凭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子女就学手续,教育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外来人员子女主要集中在主城四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增强服务,简化手续,公布就学指南,区教育局应联合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点、咨询站,直接办理报名登记。
初中每班学额不得超过60人
初中招生。今年公办初中招生实行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住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城市公办学校必须严格完成国家计划任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扩班。今年国家计划任务,按每班55人下达,原则上每班最大学额不得超过60人。各公办学校不得以“校中校”、“校内班”变相择优招生。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要根据小学毕业生情况,充分考虑历史形成的招生范围,合理调配、顾全大局,保持稳定,提出小学升初中的安排计划意见,报市招办平衡调整,经市招委批准后执行。
小学未按户口地段入学的学生,毕业时不分配进入热点初中就读;按分配进入公办初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毕业时才具有报考普高定向择优生的资格。各初中学校不得擅自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的学生。无正常录取手续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因城市改建和新建住宅小区没有建盖配套中学而造成住户分离,不能参加以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向小学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安排中学,但一般不安排热点学校。极个别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指定划区内入学的学生,可由家长申请,单位出具证明,市招办安排到适当的学校入学。
6月21日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全市招生统一管理,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教育和相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示。主城四区的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应在小学毕业考试完成后,6月21日—7月5日统一进行。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应积极探索电脑派位等招生办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无证”学校。
高中阶段教育
普高招生实行多元化择优录取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出台了相关政策。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由考生填报志愿,依据升学考试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实行多元化择优录取。继续实行优质高中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招收“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办法。主城区一级完中(含参加同批录取的学校)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30%的指标定向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并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招收“定向择优生”。2005年未按划片分配入学的初中学生和到外校借读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仍不得参加定向择优生的录取。郊县(市)区也要参照主城区的做法,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继续完善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公开推荐保送进入高中的办法。免试保送升入一级高(完)中的学生,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推荐保送对象必须是在初中阶段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为该校前20名者。 主城区四区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四区内普通高中,实行统一录取。郊县(市)区普高学校招生由各县(市)区招办自行组织录取。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招生,为郊县(市)区考生提供部分优质学位:
昆一中录取5个班,其中145名指标分配到各郊县(市)区,其余80名统一择优录取。昆三中录取1个班,昆十中求实校区录取1个班,昆十四中录取2个班,官一中录取1个班,官二中录取2个班,昆三十四中录取2个班,昆明外国语学校录取1个普高外语特色班,昆明明德民族中学录取1个民族班。
云大附属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录取1个班,云南民族中学面向全市录取1个民族班,云大附中面向全市录取2个班,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面向全市录取2个班,北师大昆明附中面向全市录取4个班;昆明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录取2个普高艺术特色班,昆三十中面向全市录取2个普高艺术特色班。
昆明女子中学面向全市录取2个女子班,面向五华区户口考生录取1个女子春蕾班。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比例按省定的标准执行。在完成公费生录取后按一级高完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择校生。
中职招生实行三种录取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三种录取方式:考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并在当地指定地点报名,由省、地两级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录取。凭证入学,社会人员凭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由省、市两级招生部门免试录取。学校自主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自主录取。学校自主录取学生可以依据中考成绩或毕业成绩录取,也可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录取。
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同等级学校或已组建的职教集团内部,实行学分互认,允许学生跨校进行技能培训和实训。允许学生带学分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分段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普高毕业生工作,学制可设为一年或一年半(医学类专业学制按有关文件执行),招生的管理、组织、形式、办法与招收初中毕业生相同。
另外,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录取,也可以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普高招生的最低控制线。
照顾加分政策:今年与往年相比照顾分降低
据了解,有三类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给予加分照顾。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省科协、教育厅、科技厅主办)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奥运项目)获前八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参加省级(省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城市运动会以及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体育竞赛(奥运项目)获单项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参加市级(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主办)年度中小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和集体项目名次的考生。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学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及伤残军人子女;荣立一、二级英模或个人一、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和公(公安)、检(检察院)、法(法院)的干警子女;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加分照顾考生,由有关部门出具证书、证明,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办理加分照顾手续。将申报照顾加分的学生名单、项目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体育传统网点学校招生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坚持招生名额、报考条件、测试内容、选拔标准和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收费政策篇:取消一切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李云保强调说。
李云保副局长解释说,收费政策涉及到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学生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的学生按政府补助学杂费标准减收学杂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学校,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取消一切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发生。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实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不得超规定标准收费,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和赞助费或建校费等。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市教育、财政、发改委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同时,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内明显位置设立长期置放的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收费,严禁擅立项目和收取储备金等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高中阶段贫困生实施“一补两减免”(补助生活费,减免学费、住宿费),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从非税收收入中提取贫困生救助专款,专项用于减免贫困生的学费、住宿费,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今日市中招办还与各县(市)区招办和城区有关学校签订了《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责任书》,进行考评并层层明确责任。同时规定:未经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及年检不合格的学校,一律不准招生。
附表:
昆明市2008年高中(中专)招生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26日 各县(市)区报试卷统计表。
6 月:
18日 下达阅卷教师名额通知。
25 日各县(市)区招办按市中招办通知报阅卷教师名单。
29日 8:00—10:30禄劝、石林、宜良、晋宁、富民、嵩明、寻甸、东川领试卷。
10:30—12:30呈贡、安宁、官渡、西山、五华、盘龙领试卷。
7月:
2日—4日 全市考试。
5日 召开阅卷组长会。各县区送卷到市中招办。
6日—18日 阅卷、复分、登分。
12日 学校完成报送考生材料到各县(市)区招办。
12日 下午5:00主城区四个招办报送考生材料到市中招办。
17日 各郊县区交志愿磁盘。
20日 向市招委汇报招生考试工作。
21日—22日 14个县(市)区发成绩通知单。
24日 各郊县(市)区送报考提前录取学校考生材料到市中招办。
26日—27日 提前录取学校录取。
8月:
1日—3日 一级完中(含同批次学校)录取。
9日—10日 一般中学(含综合高中)、民办普高学校录取。
13日—20日 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录取。
20日—22日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市属技工学校录取。
27日—28日 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处理遗留问题,接待来访。各县(市)区报送招生统计表及招生工作总结。
昆明市2008年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5日—6月20日 各县(市)区招办、小学查验小学毕业生户口、住房证明,进行初中入学登记。汇总数据(磁盘)上报市招办。
6月19日—6月20日 19日上午小学毕业生考试:语文。20日上午小学毕业生考试:数学。
6月21日—7月5日 1.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小学毕业综合评价工作,各学校进行质量分析、成绩统计,县(市)区汇总相关数据并上报市招办。 2.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四区上报初中招生计划和小学新生安排意见。
6月21日—7月5日 1.各民办学校招生。2.民办学校7月5日上报自招学生名单,招收的学生以《小学毕业准考证》为依据。
7月5日—7月30日 1.主城区招办受理家庭搬迁就近入学申请。2.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四区上报分配计划,市、区招办协商平衡、调整,分配方案上报市招委。
8月1日—25日 1.主城四区8月1日—8月5日,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发放入学通知书。2.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发放入学通知书。3.郊县(市)区从8月15日开始,接受辖区内常住户口学生报名入学,发放入学通知书。4.从8月1日开始,主城区招办阶段性集中办公,按分配方案进行调档安排工作。
8月25日 城区各中学接收初中新生材料;各小学向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8月25—30日 1.各中学接受新生报到注册。2.市、区招办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遗留问题。
注:民办学校按批准的计划招生,招收的学生以《小学毕业准考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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