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定指标,黑色幽默?http://www.shxb.net [2008-6-13 9:57:19] 叶扩 进入论坛
“在奥运会召开前,全省各市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一个以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五个以上恶势力犯罪团伙。”辽宁省公安厅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打黑办”主任会议上,与各市签订了这一“警令状”。(《法制日报》6月12日) 为了奥运安全,集中力量对犯罪活动采取高压手段,尤其是打黑除恶,确实是很有必要,也无可厚非。然则,辽宁省却非得要定个打黑指标,还要立下“警令状”,这当中似乎透出一股黑色的幽默感,令人觉得十分费解。 或许辽宁省各市的治安形势各有不同,有些市无“黑”,有些市很“黑”,那么你非得要无“黑”市创造条件,也要打掉一个以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样会不会伤及无辜,造成冤假错案,或是对非“黑”嫌犯罗织重罪,无端加“黑”,滥捕乱刑? 或许黑恶势力客观上是很猖獗,每个市都存在一个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所以该省公安厅才痛下决心,要在奥运期间严厉打击。但问题是这样的运动式思维,是否意味着打黑只是一阵风,阶段性、工具化?非常时期,上头压力,不得不打黑时就打,不管黑帮有几个,打一个就算完成任务了。这岂不是拿群众的生命财产开玩笑? 不过,仔细想想,辽宁省的做法并非独此一家。比如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屡见不鲜的严打运动,近年来发生的威海“慈善风暴”、广西的“扫地运动”,还有河南确山县为争创省级卫生县城,让县城所有机关干部上街扫地等等。在笔者看来,这些似乎都落入了所谓的运动式行政的窠臼,根源则在于地方官员的集权与运动式行政思维。 社会学者吴毅曾经深刻地指出:“历史的运动往往存在着惯性,当新政治习惯于继续以阶级斗争式的政治运动去达到新的目的时,它本身也难免不会在这一历史的创造进程中形成对政治运动的‘路径依赖’。更何况这种路径依赖还受到了新的社会理想的驱动。这便是后革命状态得以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持续的基本原因。”这段话正好能够说明,为什么运动式的行政执法风暴,能够在当今社会中大行其道的思想根源。正是因为那些城市管理者,习惯于这种路径依赖,而大部分民众因为缺乏话语权,再加上民众利益表达机制的不健全,所以这种运动式的行政风暴,才能在无所不能的权力大棒的挥舞之下,愈演愈烈,甚至被错误地奉为成功经验推而广之,成为各地取经的参照和标本。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迎奥运打黑除恶的本意是良好的,但如果这种方式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临时抱佛脚,恐怕就是舍本逐末的做法,不足为取了。《潇湘晨报》6月9日的报道说,严打带来的冤案多发、权力滥用等诸多问题,已经让执法机关开始反思严打的种种弊端。北京市公安局将进行警务变革,用“织网防控”模式取代“严打”。连奥运主办地的北京市公安局都在反思,然而辽宁省公安厅却固执己见,在打黑风暴中还定下了指标,也可算是执法摊派了。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