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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劫杀乘客获死刑

http://www.shxb.net [2008-6-17 16:07:43] 千龙网 进入论坛


    千龙网北京6月17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二中院获悉,黑车司机王新因抢劫并杀害乘客,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

  
    2007年6月1日4时许,在本市朝阳区一百货商场附近,刘某、陈某一同乘坐司机王新驾驶的黑车回家。刘某先行下车后,王新遂起意抢劫陈某。随后,王新持尖刀扎伤陈某左小腿,并驾车将陈拉至本市密云县附近。途中,王新用铁丝将陈某的手脚捆绑,抢走其随身携带的现金及笔记本电脑、手机、黄金挂坠等款物共计价值9000余元,之后王新还提取陈某银行卡内钱款4050元。因陈某反抗,王新于当日晚将陈某杀死并弃尸。

  
    第二天15时许,王新给陈某家人发短信,谎称陈某被绑架并以其生命安全相要挟,欲向陈某亲属勒索10万元未逞。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新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依法应予惩处。其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亦应惩处,并与其所犯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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