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该厅拟展开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审批工作,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定点的,可以准备好材料于7月21日至7月25日报送省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 据了解,此次受理的定点服务机构范围为,昆明市区域内由省卫生厅发给的《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的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