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市建设局出台了《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昆明市对外全面开放建筑市场,通过大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筑业产业升级,真正把昆明建筑业培育成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市的优势产业。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批转同意实施该意见。
“十一五”末总产值突破700亿
按《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到“十一五”末,全市要实现特级总承包企业零的突破,发展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1家;一级企业资质由现在的6家发展到15家;二级企业资质由现在的280家发展到450家;三级企业资质由现在的1178家发展到1300家,建筑业企业覆盖全市75%的乡镇;劳务分包企业由现在的100家发展到300家;外引二级以上资质建筑企业6家。昆明地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年增10%,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7%以上,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40万人。
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一视同仁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其中包括全面开放建筑市场,对进入昆明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不设置门槛,不收取任何费用,做到与本地企业同等对待。
鼓励建筑企业加强银企合作,开拓其他市场,积极参与昆明市市政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美化亮化工程,排污治污工程、滇中引水工程、滇池治理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建设,从而巩固和扩大昆明建筑业在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各项重点工程的市场占有率等。使建筑产业大军成为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政府出资奖励优秀企业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实行奖励激励机制支持昆明建筑业发展。今后政府每年将从政府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奖励优秀企业,对完成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产值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年召开一次建筑业发展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一级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个人奖励1万元;对纳税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按昆明市鼓励非公经济发展有关奖励办法实施;对获得“鲁班奖”或“国优奖”的项目奖励5万元,对获省优质工程一等奖的项目奖励2万元,对获得市“春城杯”优质工程特等奖的项目奖励1万元(对获取多项奖的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同时每年在全市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10强”、“专业承包企业10强”、“装饰企业10强”、“建筑劳务企业10强”评比活动,从而扩大企业影响,提升企业知名度。凡被评为上述“10强企业”的企业,除给予一定奖励外,在参加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如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诚信保障体系,建立诚信约束和惩罚机制。通过企业诚信信息收集、日常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在网上发布不良信用记录,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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