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割松脂 男子获刑三年

http://www.shxb.net [2008-6-22 9:20:26] 本报记者 唐娜 进入论坛


    6月16日,广西籍男子花某因非法采割松脂,被丘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花某成为文山州因非法采脂被判刑的第一人。

  
    2007年7月,广西籍男子花某以开办松香厂为由,在丘北县平寨乡木柏村民委员会的拉岜、黄栗树、老面蒿三个村小组,以每株1.5元的价格承租了集体林地和村民责任山上的云南松,租期为五年。2007年8月至11月间,花某擅自组织民工上山采割松脂。2007年11月6日,当花某将松脂运往砚山出售时,被林政执法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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