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店抓“两抢” 申领奖金不批准http://www.shxb.net [2008-6-25 10:02:44] 本报记者 王玉波 进入论坛
距离抓获抢夺手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已经一个多星期,在昆明市昆瑞路开手机店的贺细香依然还在为她的“奖励”忙碌着。贺细香说,6月11日21时许,一名男子以买手机为名,抢了店内两部手机就跑。她和丈夫赵为高,亲戚赵亮追至昆沙路某超市时,男子跑进仓库躲避,在出仓库时,男子被亲戚赵为高抓住。 昨日11时许,虹山派出所付所长说,贺细香已经几次到派出所询问奖金的事情。付所长说:“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是其亲属,贺细香的情况属于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属于见义勇为,不符合奖励的条件。” 付所长还介绍,派出所曾为贺细香等人写了关于群众抓获“两抢”情况的材料上报,但因不符合条件,最终没有被批准。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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