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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店抓“两抢” 申领奖金不批准

http://www.shxb.net [2008-6-25 10:02:44] 本报记者 王玉波 进入论坛

    距离抓获抢夺手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已经一个多星期,在昆明市昆瑞路开手机店的贺细香依然还在为她的“奖励”忙碌着。贺细香说,6月11日21时许,一名男子以买手机为名,抢了店内两部手机就跑。她和丈夫赵为高,亲戚赵亮追至昆沙路某超市时,男子跑进仓库躲避,在出仓库时,男子被亲戚赵为高抓住。

    昨日11时许,虹山派出所付所长说,贺细香已经几次到派出所询问奖金的事情。付所长说:“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是其亲属,贺细香的情况属于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属于见义勇为,不符合奖励的条件。”

    付所长还介绍,派出所曾为贺细香等人写了关于群众抓获“两抢”情况的材料上报,但因不符合条件,最终没有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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