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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癌症做手术?患者索赔20万

http://www.shxb.net [2008-6-25 10:32:35] 本报记者 王玉波 进入论坛


    1996年,李琼英被昆明某大医院诊断患癌症,并做了手术;2004年,她从其他专家那里得知,自己根本没有患癌症。由于与医院协商索赔问题未果,2005年,她将医院告到法院,因医院不出具病理切片而撤诉。2007年6月,她再将医院告到法院。昨日14时,原定的开庭时间,由于她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法庭宣布暂不开庭,择日选定开庭日期。

八年癌症阴影四年索赔无果

    八年,生活在“癌症”的阴影下;四年,生活在病痛的折磨和讨要索赔的纠缠中。说起自己12年来的生活,李琼英用“往事不堪回首”来总结。

    昨日13时40分许,记者在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门口见到李琼英母女,李琼英说,没钱请律师,这次女儿是以公民身份为她代理。

    “1996年8月2日,我因喉部不适,到昆明某大医院耳鼻喉科住院治疗,1996年7月22日,医生诊断为鼻中膈后端腺样束性癌;1996年7月29日诊断为左鼻孔窦慢性炎症、鼻咽部未见组织红肿征象。”今年57岁的李琼英说,“两次诊断结果出现有癌无癌的不同意见,当时主治医生却告诉我,癌症晚期,要立即手术,为了保命,我做了手术。”李琼英介绍,1996年8月14日,她接受了鼻膈后端腺样癌肿摘除术(小舌被切除),1996年8月23日的诊断证明书处理意见却是“无癌细胞,轻度不典型增生”。

    李琼英说,她饱受了手术创伤带来的各种病痛,由于长期服用抗癌药物,身体免疫力严重低下。

    然而,2004年她到昆明市西昌路一家医院耳鼻喉治疗中心检查身体时,该中心的专家却告诉她,她得的根本不是什么癌症,“只是一般的炎症”。李琼英说,由于医院的误诊给她造成伤害,她向医院索赔,但一直没有结果。2005年,她将医院告到法院,由于医院不出具病理切片而撤诉。2007年6月,她再次将医院告到法院。

    此前,被告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科的孙科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为了确认我们医院是否对李琼英的病情存在误诊,当年我们就开展了全市的会诊。由于时间长,而且病理切片经过许多人的手,所以现在这份病理切片不是我们不想出示,而是暂时找不到了,但是我们会继续查找。”

不出具病理切片索赔增至20余万

    昨日开庭前,原告李琼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由之前索赔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2000元,变更为索赔共计人民币201168元,其中还增加了伤残补助费35000元。

    由于原告当庭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代理人认为,已经过了举证期限,如果法庭批准原告的请求,被告要求重新确定举证期限。法庭最后宣布待考虑后重新确定开庭日期。

    李琼英表示,之所以变更诉讼请求,是因为医院一直不提供病理切片。诊断是否错误,病理切片是重要判断依据。她说:“2007年6月7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我的案件,当天我就对医疗损害鉴定提交申请,法院委托昆明市鼎丰鉴定中心鉴定,今年3月11日,中心答复我他们已经多次通知医院送住院病历做鉴定,但医院一直不理睬。5月5日,西站人民法庭赵法官告诉我,说已经发函要求医院提供病历资料,但到了5月26日,赵法官又告诉我,说医院提供不了病历。”李琼英还介绍,她的丈夫患肝癌,长期服药,她自己因“癌症”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已经欠了很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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