毙掉韩永万

http://www.shxb.net [2008-6-27 10:42:06] 本报记者 进入论坛




即将被押赴刑场,韩永万表情木然  张浩林 摄


    昨日,“昆明市禁毒大会”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对韩永万、段必武、刘汉喜、李朝洋四名毒贩进行了终审宣判,四名罪犯对自己的命运早有预料,听到宣判后表情木然。会后,韩永万等四名毒贩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终审宣判
毒贩面无表情

    
    昨日9时许,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内一片寂静,四名毒贩在法警的押解下一字排开,他们表情凝重。
 
    随后,昆明中院副院长马豫昆宣读了终审判决,“判处韩永万、李朝洋、刘汉喜死刑,……判处罪犯段必武死刑”,听到这里,韩永万等四人的脸不约而同地抽搐了一下。但是,韩永万早就预料到自己最后的结果,他在看守所时就曾经说过:“都到这一步了,我看恐怕真没有什么希望了。”韩永万、刘汉喜和李朝洋高仰着头听完了马副院长宣读的终审判决书。毒贩段必武20多天前才过完自己26岁的生日,听到自己年轻的生命即将终结,他嘴角微微抖动,眼睛里面浸满了泪水。
    
    “验明正身,执行死刑。”当马副院长宣读完最后一句判决书后,韩永万、段必武、刘汉喜、李朝洋被法警押着走出法庭,赶赴刑场。   

法庭之外
难见最后一面

    
    段必武的妻子柴女士之前并不知道丈夫要在昨日被执行死刑。她原本以为对丈夫的最后判决会在6·26国际禁毒日这一天才下来。她昨日晚上就带着两个孩子从缅甸连夜赶到昆明。站在法庭的大门外,当得知段必武要被立即执行死刑时,柴女士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
    
    两个孩子不知道母亲为何而哭,还在一旁追逐嬉戏。柴女士说,两个孩子大的三岁小的只有两岁,而小的自打出生就没有见过父亲段必武。看着正在嬉戏的孩子,柴女士说,她本来只是来听宣判的,可没想到丈夫会被立即执行死刑,她一直希望能见丈夫最后一面,但她聘请的代理律师的手机一直关着,她便无法进入法庭,“不能见他最后一面,是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在法院大门右侧的行道树下,韩永万的家人则围着代理律师苦苦央求:“姜律师,你能不能和法院说一下,让我们进去听听审判,见老韩最后一面。”据了解,韩永万的家人为了见他最后一面,已经在法院外守候了一个晚上。
    
    昨日上午9时35分,20多辆警车从法院大门左侧驶出,毒贩的家人知道韩永万等四人就在车上,立刻拥了上来。随后,见警车没有停下,家属们又拦住了两辆出租车朝警车开往的方向追去。

国际合作
证实毒贩身份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说,韩永万贩毒案的涉案人员分布于境内境外,他们的反侦查能力很强,给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案件审理过程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涉案人员的身份问题。韩永万一直不承认自己是“大毒枭”,多次翻供,拒绝承认自己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在看守所中,韩永万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商人”,自己经营着合法的企业,并且“开医院救死扶伤,捐建学校让孩子们有书读”。韩永万称自己不是中国人,是缅甸人,不应该在中国受审。对此,蔡顺斌说,韩永万的身份求证是通过国际合作,证明了韩永万并不具有缅甸国籍,他出生在云南省陇川县,并且户口也在当地。(本报记者 于向春)


我省处决八毒贩
省高院昨向社会公布一批重特大毒品案件

    
    昨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一批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这些毒品案一共涉及了13名罪犯,其中8名都被判处死刑。通过一审、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昆明、保山、玉溪及德宏四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前日和昨日,对八名罪犯执行了死刑。
 
1、韩永万
 
    2001年2月初,韩永万指使他人(已判刑)将186千克海洛因藏匿在白糖内从芒市运往昆明;2004年6月至11月,组织毒品入境并指示手下将206千克海洛因藏匿于柚木中运往外地;2005年8月,安排其侄子将其购买的383.35千克海洛因转交他人(已判刑)贩卖。在侦查以上三次毒品犯罪过程中,办案人员共缴获毒品海洛因超过775千克。
 
    最终判决: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决韩永万、段必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曹五
 
    2007年春节前,盈江农民曹五前往住在缅甸冷邦的舅子嘎呷利(在逃)家。嘎呷利让曹五帮忙找些买主卖鸦片筹钱。
 
    经过多人辗转,最后,曹、老朱等四人联系到了愿意购买的一个老板(另案处理)。该老板答应,由曹五联系组织鸦片的货源,以每拽(中缅边境民间重量单位,每拽1500克)8000元人民币进行交易,事成之后,向曹五支付介绍费35000元。3月25日11时30分许,曹五从盈江出境接应毒品及毒贩。14时许,在盈江县支那乡月亮石垭口,双方进行交易时,中国边防武警对其实施抓捕,曹五、嘎呷利等人先后开枪射击、投掷手榴弹,导致三名武警战士死亡,另三名武警战士受轻伤。
    
    最终判决: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曹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王会陆、李明、苏俊、张正奎
 
    本案4名罪犯全部是昆明市寻甸县人。2007年2月,王会陆、李明和苏俊预谋贩毒并商定由王会陆出资、销售,李明联系购买,苏俊负责运输。后几人又邀约张正奎参与。
 
    同年3月,李明、苏俊、张正奎驾驶车牌号为云A S0973的东风货车到达瑞丽市,次日,苏俊将自己的1万元连同王会陆给他的26万元一起交给李明,李明单独前往边境寻找卖家,购得12块海洛因,交给苏俊后自行返回昆明。12日,苏俊、张正奎将海洛因藏匿在货车驾驶室里运往昆明。次日16时许,王会陆接到苏俊电话后,驾驶一辆奇瑞轿车,与李明一同到昆明市凉亭东路接货。当苏俊将海洛因提到王会陆的车上后,公安将几人抓获,当场从苏俊携带的旅行包内查获海洛因4120克。
 
    最终判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王会陆、李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苏俊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正奎无期徒刑。

 
4、李朝洋、刘汉喜、明俊、李观志   
 
    本案四名罪犯分别来自云南墨江、镇雄及辽宁等地,其中两人有前科。
 
    2006年2月上旬,刘汉喜前往昆明市,向明俊、李观志联系购买冰毒。同月11日,刘汉喜将购毒款75万元分别打入明俊、李观志的账户。当日,明俊、李观志从李朝洋处购买11万粒冰毒并全部出售给刘汉喜。刘汉喜随即通过快运公司,将这些冰毒藏匿在中药材里托运回辽宁省鞍山市。同月18日,公安人员在中铁快运鞍山分公司查获了这批红色圆形片状可疑物,共11万粒,重10292.7克。
 
    最终判决:昆明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李朝洋、刘汉喜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明俊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李观志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5、陈春生
 
    本案罪犯陈春生系湖南祁东县人,初中文化,无业,1998年,曾因贩卖毒品罪在广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5月11日16时35分,陈春生携带海洛因搭乘货车途经云南省芒市至象达3公里处,公安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陈春生裆部的海洛因2块,重404克。
 
    最终判决:陈春生明知是毒品而携带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运输数量大,且其曾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刑,释放3个月内又犯运输毒品罪,系再犯,从重处罚。德宏中院判处陈春生死刑。(本报记者 唐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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