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云南省林业厅获悉,2007年,全省经调查并纳入统计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共有42653起。其中,人身伤害案97起,造成86人受伤,11人死亡,死亡人数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动物种类也有所增,如野猪、蛇类伤人、致死的情况在2006年前没有发生过。财产损害案件42556起,共造成财产损失7168.61万元。其中,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为4788.52万元,占总数的66.80%。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损失为925.44万元,占12.91%。其他动物(主要是“三有动物”)造成损失为1454.65万元,占20.29%。
据悉,西双版纳、普洱2个州市是我省野生动物肇事的重灾区,也是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地区,西双版纳损失超过2000万元,普洱市超过1000万元。 而我省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缺口也进一步加大。2007年,共造成经济损失7168.61万元,而筹集到的经费只有97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472万元,中央计划补助500万元。补偿经费缺口为6100多万元。据了解,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是造成我省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社区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