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漫水路不减速 罚20至50元http://www.shxb.net [2008-7-1 8:52:01] 李超 本报记者 李茜 唐娜 进入论坛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并确定以来,一直受到各界好评。从今日起,《条例》将在云南省范围内开始实施,而备受市民关注的驾驶员雨天通过漫水路段不减速这一恼人行为,今后将受到20元至50元的处罚。 昨日,为了配合《条例》在云南省范围内的推行,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巡警支队昆玉大队在鸣泉收费站前,特意设置了一个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并将新《条例》中有关事故处理和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相关内容张贴在事故处理和违法处理窗口,以此加大宣传力度。 近日正逢雨季,昆明市区交通逢雨便堵的状况曾让昆明交警和市民苦不堪言。新的《条例》推行后,交警将按照《条例》中规定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等情况,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何警官称,这条新规的实施,将对规范驾驶员正常行车、解堵昆明雨季交通起到很大的作用。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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