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瓮安县大楼前被烧毁的车辆
瓮安政府机关遭打砸抢烧7小时
胡锦涛就“6·28”事件作重要批示 贵州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真相
因对女中学生李树芬的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贵州瓮安县6月28日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本报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均作出重要批示。经初步调查后,昨天晚上,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事件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向媒体通报了该事件的过程及处理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是新闻发布会的实录:

被烧毁的县公安局大楼
17岁女生跳河身亡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言超、陈光权、王娇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时许,李树芬与女友王娇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光权及陈的朋友刘言超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言超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光权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娇急忙打电话给陈光权,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娇、刘言超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当事人均来自农村
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光权,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娇,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死者家属怀疑奸杀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确定其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暴力事件无人死亡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6·28”事件,共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大部分均为轻微伤。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在事件过程中,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地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地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50余名参与者被抓
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亲历者:近万人冲击国家机关
6月30日下午,记者就瓮安“6·28”打砸抢烧群体性突发事件采访了一位当时在现场的学生,这位瓮安三中的初二学生带着惊魂未定的神情讲述了当时发生的恐怖场面。
他说,6月28日,在县城广场一带,见近万人聚集在一起,一些人准备了砖头、汽油、刀棒等物品,冲到县公安局大楼前,将停放在大楼前的车辆全部砸烂、烧毁,并将汽油倒在公安大楼一楼点火焚烧。抢走、烧毁办公室资料以及电脑若干,并打伤数十名公安干警,一名公安干警被打成重伤,然后将公安大楼一楼、二楼全部砸烂。后因火势太大,肇事者从公安局退出后,趁乱攻击了瓮安县政府大楼,将所有车辆全部砸烂,又烧毁县委、县政府大楼及县政协大院,接着将民政局旁边地下停车场停放的私人车辆全部砸烂,然后蜂拥至邮电大楼,故伎重演,将通信设施破坏。
黔南州各部门
一把手看好门
7月1日上午,中共黔南州委召开常委工作会议,州委书记吴廷述就瓮安县“6·28”事件进行工作布署。州领导吴秀全、杨启义、夏庆丰、张宪民、杨云、丁匀、彭旭和州直主要部门领导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吴廷述书记通报了瓮安县“6·28”事件的真相。并对这次事件中一些单位和部门表现不力的情况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就瓮安县“6·28”事件的处置,吴廷述要求州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各级各部门领导作出的重要指示;州直各部门要围绕瓮安“6·28”事件及时迅速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客观真实地做好新闻舆论宣传报道;检察机关要加强督职检查工作。吴廷述强调,全州上下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机关部门要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在这段时间,第一把手不能离岗,要坚守岗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吴廷述指出,这次瓮安县“6·28”事件的肇事者多为未成年人参与,幕后有不法分子指使。因此,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机关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同时要在全州范围内立即开展打黑除恶的严打活动。最后,吴廷述进一步要求,瓮安“6·28”事件造成的损失实在令人痛心,各机关部门要接受瓮安“6·28”事件的深刻教训,结合自己的工作,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官方公布的事情经过
6月21日晚,女初中生李树芬与同学王娇、男朋友陈光权以及陈的朋友刘言超出去玩。随后,李树芬跳河,民警接警赶赴现场后,于凌晨3时将李树芬打捞上岸,但李已死亡。
6月22日,警方进行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认为李树芬系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但死者家属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
6月25日下午,法医对死者进行复检,确认为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6月26日,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相关部门已决定,同意对尸体进行联合复检,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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