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了 江岸近千住户突接欠费通知》追踪>>>
本报昨日报道了江岸小区1000余户居民预交了电费却还收到电费催缴单一事,昨日,五华区供电局表示,目前不会停电催费。物业公司昨日也向供电局承诺,本周四将交上拖欠的约11万元电费。
业主:
电费预付还被催
家住江岸小区三期江岸里20幢7单元的张大爷说,去年10月,他已经向江岸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三费”管理处缴纳了1000元预付金,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江岸小区多数住户都是共用电表、水表,物业没有托收“三费”前,都是由每户轮流去收取水电费,收齐后再去交费。从十年前开始,他们的水电气费每年就由江岸小区物业公司代收代缴。
“我去年9月份就预交了1000元给物业,是他们没有到供电局去交。”冯大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去年的交费清单,记者看到,其中就有1000元的“三费”预交金。“我们交了费,物业不交到供电局,现在催缴通知来了,这不能怪我们啊!”冯大妈气愤地说。
物业公司:
员工辞职难交接
在江岸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大楼依旧人来人往,只是一楼大厅往日繁忙的缴“三费”窗口,现在空无一人。许多业主站在物业公司门口议论纷纷。
该公司的董事长马保东说,近十年来,他们都是对江岸三期1400多户业主实行水电费托收,目前,该小区尚有1000多户由物业托收,每年向业主收取1060元的预付款。这次没能按时到供电局交费,是因为公司负责管理“三费”的4名收费员今年5月份突然提出辞职,由于不满意4人交接工作的方式,公司便没有同意她们辞职,所以没有安排人接手她们的工作,现在4人已经不来公司上班,才造成没有按时缴纳电费的情况。
“我们已经跟供电局协商了,让他们先不要停止供电,随后的问题我们会协商解决。我们下一步也不再打算托收,以后业主可以自己去交水电费。”马保东说。
收费员:
电费与辞职无关
对于马保东这一说法,记者电话联系到辞职的4名工作人员之一的李凤英,她说,因为公司四月份没有发工资给她们,她们便提出了辞职。“我们在三月份之前都能领到700元左右的工资,但到了4月份领,公司就突然告知我们不发工资了,原因是我们没有收齐96户的‘三费预交金’。”李凤英说,辞职后公司也不派人与她们交接工作。
对于辞职一事是否影响缴纳水电气费,李凤英说:“不影响,公司任何人拿钱去交都行。”
供电局:
不会停电催电费
五华区供电局殷局长说,从5月到现在,江岸小区的1241户共计约11万的电费未缴。这些住户都是由物业公司办理托收,他们通过一个托收号收取电费。但是5月份抄表后,发现托收账号上没有钱。所以他们才贴出了催缴电费通知单。目前暂时不会停止供电。昨日早上江岸小区物业已告知他们,在本周四前物业会将欠的电费全部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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