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规:谁不让座罚款50元http://www.shxb.net [2008-7-4 9:04:14] 都市快报 进入论坛
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昨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 目前,一有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上车,车长一般就会按响播报器,提醒其他乘客让座。如果没人行动,要么播报器反复提醒,要么就不了了之。而根据草案,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 今年3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曾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此稿中,并没有这条规定。法制局法规处处长张伟杰说,这是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提出的建议,建议人认为这样规定有助于提高郑州人的文明程度。 对这条规定的效果,105路公交车车长钟军并不乐观:“即便是规定通过了,也难执行。” 钟军分析,真要碰到那种拒不让座的“钉子户”,直接赶乘客下车,就难免引起纠纷、投诉等一堆麻烦。而停车“强迫”其让座,更是会耽误全车乘客的时间,影响正常的运营秩序。 至于罚款,钟军认为就更难执行了。遇到拒不让座的,该怎样通知有关部门来罚款?“难道我们要暂时扣留该乘客?”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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