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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辆车泡在车库 物管称没责任

http://www.shxb.net [2008-7-5 10:51:50] 本报记者 邓建华 实习记者 张叶 进入论坛


开发商:这是天灾

    记者随后来到负责银城花园物业服务的云房物业公司。据该物业公司黄主任称,地面部分由他们负责,停车场是另一家叫荣建物业的公司在管,所以这次车被淹不是他们的责任。

    “因为银城第五大道配电房开发商设计时就全部设在了地下停车场,这次淹水,断电是必然的。”云房物业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所管理的银城花园包括老的银城花园和2006年刚接管的银城花园第五大道(上部)的物业工作,除了第五大道外,其他住户因为是一电一表,所以都没有遭遇停电。

    负责地下停车场的荣建物业负责人蔡先生说,本来该小区是由云房物业公司管理的,但是由于收费困难,他们于2007年将车库移交给了荣建物业公司管理。蔡先生说,发生淹水后,他们立即从其他点派人来此清理,并且支付了车库的排水费用。对于车主所提到的赔偿问题,他说,目前对于车辆维修、清理费用等,要等待取证之后再进行,他说这是一个后续的复杂过程,要看业主是否对车子进行了自然灾害投保。他一再跟记者强调:“这次昆明下雨,淹了不少地方,也有停车场被淹,不光我这一家,只是我们这个停车场淹水比较严重而已。如果有法律问题,我们的律师会给出这方面的意见。”

    据蔡先生说,他们与银海花园第五大道的开发商属于两个单独的法人单位,不是业主所说的上下级关系。记者随后电话连线了银城花园第五大道的开发商副总罗滔。据他说,他们早在2007年就将地下停车场交给了荣建物业,他们负责地下停车场车位,而云房物业负责地下配电室,并与两方分别签订了协议。至于这次地下停车场被淹问题,主要是遭遇天灾,如果说到法律责任,他们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至于配电室被淹致使停电,给住户的生活带来不便,他说当初配电室设在地下停车场,也是供电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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