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继续严肃追究瓮安“6·28”事件干部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还强调,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
地方上的公安司法机关主要为了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和治安。但是在某些地方,公安机关俨然成了“万金油”单位,政府部门的一切工作一旦遇到阻力,或推行起来有困难,就把公安机关拉出来“配合”工作,拆迁工作搞不下去,公安部门上前;计划生育有困难,公安部门“配合”。反正只要是一有“麻烦”,公安机关就要“义无反顾”地上前。
公安机关大量警力被政府行政部门滥用,虽然给一些行政工作带来了“方便”,但却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很多政府工作上的问题,老百姓有意见,通过公安机关一出面,问题和矛盾就会暂时平息,但是这种平息并不是最终解决了问题和矛盾,而是迫于公安的压力不得不忍气吞声。久而久之,这种埋藏在群众心里的怨气和矛盾就会沉淀下来,越积越多,而一旦遇到机会或被个别人煽动就会爆发,这次瓮安“6·28”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热衷于动不动就把公安司法机关拉到第一线,这是“懒政”,更是一种“蛮政”。不是在推行和落实工作时和群众讲政策讲法律,而是回避事实,回避矛盾,敷衍群众,实在不行,就用公安摆平一切。有的甚至本身就是在从事违法违纪的行为,群众要同政府讲政策讲法律,为了掩盖和压制,也把公安调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威”,以至于给人一种“蛮不讲理”的印象,这样的行为只能让群众“口服心不服”,只会使矛盾更进一步激化。同时,一些地方公安为了迎合主要领导的意图,也不顾法律不顾职责甚至不顾基本的道理,有意充当“拼命三郎”的角色,这不仅是群众最为反感的,也是现在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干群关系恶化的罪魁祸首。
政府的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是非常正常的。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只要我们的官员不回避矛盾,不敷衍群众,就能得到群众的支持。而那种动不动就把公安司法机关拉上第一线,用专政的手段对待人民群众,则是有意将群众推到了政府对立面,与人民政府的道德和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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