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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教师人事关系将由教育分中心管理

http://www.shxb.net [2008-7-8 18:06:08] 本报记者 高燕 实习生 袁野 进入论坛


    记者今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昆明市各学校将在7月31日前完成校长公选工作,所有校长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而教职工则实行聘用制。同时,教职工身份向“社会人”过渡 ,各学校(单位)8月10日前完成教职工聘用和人事代理工作。

   
    据悉,截至2007年底,昆明全市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300多名中小学校(园)长。同时对试点地区学校的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和竞聘上岗制。 而这次在全市全面推进的教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校长候选人可以个人自荐、本校10人以上或20%以上教职工联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校长候选人可以是本校教职工,也可以是省内外其他学校或部门的人员。校长候选人的名额不得少于2人。

        
教职工人事关系今后转入教育分中心管理
   
    8月10日前,昆明市各学校不仅要完成校长公选、教职工聘用工作,还要全面完成教职工人事代理工作,也就是教职工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今后将由市或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代理,学校(单位)只对聘任教职工实行岗位管理。
   
    今后人事关系怎样转入,转入后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保险是否会受到影响?据昆明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主任唐丕权介绍,人事关系的移交意味着教职工的身份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并逐步向“社会人”过渡。而这个转变过程中,昆明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就成为教师和学校联系的纽带、教师流动的平台。今后学校需要教师要在教育分中心聘任,而教师流动也要由分中心“中转”。
    
    人事关系转入教育分中心后,教职工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流动、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也将变得更加容易。按照规定,由分中心组织到农村学校支教或应聘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城镇教师,人事关系保留在分中心,原身份不变,原工资待遇不变。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职工,保留公办学校教职工身份,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原档案工资作为调资、晋级、计算退休费的依据,社会保险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达到退休年龄后,可由分中心按公办学校教职工相关政策报主管部门,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

   
    另外,教育分中心除了管理在岗人员的人事关系外,还对在竞聘过程中落选的教职工进行为期两年的待聘过渡期管理。期间,教育分中心将对其进行管理和实施岗位培训,并推荐岗位。待聘期间第一年工资按原工资100%发放,第二年按照原工资的70%发放,如果待聘过渡期满仍不能上岗的,分中心解除其人事代理,并转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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