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任何征兆,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在这个出租车都跑不起来的小县城里,爱凑热闹的人都来到了河边。少女之死,对于他们充满着戏剧性的诱惑和各种猜测。因为在事件中,有看上去纯情的少女,有看上去不良的青年。各种怀着自己目的人也来到了河边。
少女双目圆睁
李秀华属鼠,今年36岁。赶上本命年,在村里人眼里,尤其是道坎。在他的家乡——贵州瓮安县,迷信的当地人把这叫“伏吟神煞”,克自己,还克家人。
2008年6月6日,他背着干粮进城了,为的是伺候在城里高考的儿子。李秀华在县城住了两天,第三天,就回乡下了。
临走,他留给了儿子500元,另外给女儿悄悄塞了50块。
女儿和儿子不一样,比她哥小两岁,对于走出去或许有另外的打算。在她的QQ聊天记录里,她不止一次跟别人说,她不想读书了。
6月22日凌晨,李秀华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女儿李树芬出事了。女儿出事的那条河叫西门河。儿子李树勇正往河边赶。22日零点刚过,他接到妹妹的同学的电话。他没想到妹妹这么晚了还去那条偏僻的河边,那里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少女该去的地方。李树芬的尸体被捞上来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
李秀华一家都不相信女儿李树芬是自己跳下去的。
女儿是晚饭后和哥哥告别的。那个把她叫走的学生叫王娇,是女儿的同学和好友。晚上11点多的时候,王娇给她哥打来电话说,李树芬今晚不回去了,就住她家。
李树芬的尸体是好心人打捞上来的,少女圆睁着的双目,让任何一个看到的人内心都充满了不安。
警察的不作为
没有人相信李树芬是自己跳下去的,而且现场不止王娇一个人,还有两个陌生的少年。这两个人一个名叫陈光权,21岁,目前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另一个叫刘言超,18岁,同样在瓮安县纸厂打工。这些社会青年在老实的李秀华看来,无疑就是决定女儿生死的坏人,强奸的念头开始在他脑子里盘旋不去。
而警察的不作为,成了这种不安情绪的催化剂。闻讯赶来的警察拿着手电筒在河面上扫了两圈就放弃了努力。他们借口,“夜太黑,明天再说”。尸体被捞起的时候,已经天色泛白,父亲李秀华来到派出所,希望警察去下现场。得到的答复还是“白天再说”。
到了天亮,不安的情绪开始萌发。李树芬的尸体放在岸上,人们希望得到一个说法。
在家属的要求下,22日晚进行了第一次尸检,得到的结论是“溺水”。
所有拭目以待的局内人和看热闹的局外人,都对这个结果不免失望。自此,李秀华一家开始矛盾地尝试两条解决问题的路子。
一方面,李秀华带着疑问不断向自治州政府和省政府上访;另一面,李秀华的妻子则在县城里不断和政府讨价还价。
李秀华家属里的一个人提出,要求赔偿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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