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公安局长:瓮安警方纠结黑帮(图)http://www.shxb.net [2008-7-10 11:00:23] 中国新闻周刊 进入论坛
第三次尸检:确系溺水 2008年6月22日——李树芬的遗体打捞上来那天,胡仁强正陪妻子在贵阳看病。中午,他接到单位的电话,“有个女孩淹死了,要做鉴定,你尽快回来”。 56岁的胡仁强是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的副主任法医师。 在与死者家属简单交代后,胡仁强开始检验。在褪去死者衣物后,法医对尸表进行了全面检查,“头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臀部、双上肢和双下肢均未发现损伤”。胡仁强说,所有的检查都是按照尸检程序进行的,而且当着亲属的面。但整个过程,没有检查死者的外阴。胡仁强的解释是,当时家属并没有质疑是奸杀,而且“当着直系家属的面,检查那里,可能会引起他们的反感”。 除了脸部的划痕外,其他较明显的尸表特征包括死者左鼻腔有“夹杂着泥浆的血性液溢出”,口唇和双手指甲发绀,“呈青紫色”。 胡仁强说,这些都是典型的溺水死亡的特征,“据此可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大约40分钟后,尸检结束。 在突然失去女儿并等待了整整一天后,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李秀华觉得心有不甘。但这个长期生活在山里的农民又说不出什么,最后在尸检记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胡仁强等人离开后,家属们越想越想不通。这样“拿着手电随便照了照”的检查,实在让他们无法接受李树芬突然离去的事实。最后,他们决定去县公安局的上级黔南州公安局,申请第二次尸检。 6月25日,第二次尸检开始。这次尸检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检查死者死前是否发生过性行为。但这次检查并不顺利。 参加尸检的是警官王代兴。王代兴今年52岁,具有24年的法医经验。 王代兴称,他每检查一处,就会问站在旁边的家属“看清楚了没有?有异议没有?”王代兴说,死者的特征都与溺水窒息死亡相吻合。他告诉记者,在检查死者外阴时,“处女膜基本完整”。 此后,有关李树芬死亡原因的各种猜疑在瓮安县越传越多。这使得李树芬的家属更加确信“孩子的死另有其因”,并一直拒绝安葬遗体。最终,导致了震惊全国的“6·28”事件。 7月1日,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过当地政府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死者家属同意安葬死者,但要求安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 据当地媒体报道,7月2日上午,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 在两个多小时内,法医专家对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李秀华曾对记者说,他之所以这样三番五次地要做尸检,“不是为了钱,只想给女儿讨个公道,大家都说是冤枉的。”9日上午11时许,第三次尸检法医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到达李树芬家乡瓮安县玉华乡乡政府,向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等家属正式告知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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