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布什10日在白宫签署了刚刚在国会获得通过的新版窃听法案,并称这一法案是“对美国人民的安全至关重要的标志性立法”。而美国一些公民权利组织称此法案侵犯公民权利,并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窃听不需法庭允许
这部新法律将正式取代1978年国会通过的《国外情报检查法》,作为美国政府今后进行窃听活动的依据和准则。这一法律按布什的要求给予参与窃听项目的电信公司以法律豁免权,同时授权布什政府可以为了反恐需要对通信一方在美国境外的国际间通信进行未经法庭允许的窃听活动。此外,它也加强了美国司法部门和国会对窃听行动的监管。
布什认为法案可给政府提供反恐所必需的支持,而不会危及公民的自由。布什表示“9·11”袭击彻底改变了美国,情报机关应该知道美国的敌人是谁,他们都在说什么。
新法被指违背宪法
在布什签署该法案之前,美国一些公民权利组织就已指责新版窃听法案以反恐为名侵犯民权,并表示已就此向法庭提出诉讼。
美国公民权利联盟已代表数个民权组织提起诉讼,他们希望联邦法官裁定该法案违背宪法精神,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诉讼案还要求法官禁止情报机构在窃听法的授权下从事情报活动。
在新闻发布会上,美国公民权利联盟的代表贾米尔·加弗表示,这项新法案赋予政府极大的权力,他们可以监听一切,包括那些与恐怖主义和犯罪毫无关联的通信。(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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