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原副书记 一审判决获无期http://www.shxb.net [2008-7-13 11:42:40] 新华社 进入论坛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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