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发布者获刑两月http://www.shxb.net [2008-7-25 11:03:50] 天天 进入论坛
香港地区九龙城裁判法院昨日正式宣判,香港籍男子郭镇玮因在网上发布艺人猥亵照片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这是震惊香港娱乐圈的“艳照门”事件发生以来,第一个被正式判刑的涉案人员。 现年24岁的香港籍男子郭镇玮从2008年1月至2月期间于互联网上发布有关艺人的不雅照片,从而轰动国内娱乐圈。郭镇玮发布的照片数量约140张,其中84张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指认。裁判官指出,虽然涉及的照片在数量上并不算多,被告也并不是以钱财为目的作案,但由于案情严重,对于照片中人物造成伤害,因此需要判监以示警告。 据悉,郭镇玮在涉案前在物流公司任文员工作,本人又曾修习与物流有关的学士学位。在本案宣判前曾希望保释,但未获批准。郭镇玮在被捕时承认自己发布不雅照的行为,同时表示自己“只是贪玩……目的是想将BoBo、阿娇同张柏芝的照片分享给朋友看。”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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