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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贪的“耿直”哲学

http://www.shxb.net [2008-8-3 10:00:53] 聂华 进入论坛


    日入万元,这不是哪个财富精英的创富传奇,而是重庆巫山县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的敛财经历。8月1日,这个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敛财2226万的重庆第一贪,一审被判死刑。
   
    在晏大彬的6个“朋友”——行贿人的眼里,他非常“耿直”。 “耿直”就是“讲诚信”的意思。在重庆,这一词汇很流行,它是对朋友间惺惺相惜的一种情感表达,也是对一个男人为人处事的最高肯定和褒扬。“耿直”体现出一种“真性情”,放在交通局长晏大彬与他的这几个承建商朋友的语境中,就是无话不能说,无事不可为。朋友请你吃饭喝酒玩女人,临别时还要把红包塞进你车里;你则要为朋友找点事做,比如在工程招标时故意透露标底,暗示或指使下属、或者干脆赤膊上阵亲自决定为朋友多承揽几个工程。
   
    当然,晏大彬并非对所有人都是“耿直”的,很多人想请他出来吃饭、喝酒基本不可能。在和几个朋友称兄道弟、花天酒地的同时,在陈设简陋的办公室,晏大彬近乎苛刻地维护着清廉自律的形象,比如行为严谨、不喜交际。
   
    可见,关系不到位、红包不合格的人,只能靠边站,这才是晏大彬的“耿直”哲学。在这样的“耿直”哲学背后,是官与商的纠结,是权与利的媾和,是共同利益下的狼狈为奸。据晏大彬称:“一般只要他们提出要工程,我都给,我相信他们只要得到工程就一定会付钱给我。”经查明,晏大彬收受的2226万元中有90%以上都是从那6人手中收的。
   
    让人惊讶的是,就在晏大彬一审被判死刑的当天,他的一名同学也表示:“他是个讲义气,很爽快的人。”这个攫取了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20%强的巨贪,其“耿直”的口碑竟然流传如此之广,不得不让人警惕。因为从类似于晏大彬这样的“耿直”官员身上,还会有商人嗅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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