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抵押有效吗?

http://www.shxb.net [2008-10-9 11:07:57] 本报记者 蔡丹丹 进入论坛


    彭先生问:一个朋友向我借了几万块钱,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抵押,他一直没有来还钱,如果他还不来还钱,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由担保人拿来的,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所有人已经去世了,这种抵押是否有效?
 
    陈平律师回复:根据彭先生的介绍,他的朋友拿别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来作借款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依照法律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首先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具备了这两个形式要件,房地产抵押权才能有效建立并受到法律保护。彭先生拿着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既不属于来借款的朋友的,也不属担保人的,并且未办理抵押登记,这种抵押是无效的。

     叶先生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什么土地使用证上使用年限是空白的?
 
    陈平律师回复:土地使用证有出让和划拨两种性质。法律规定,作为出让性质的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作为划拨用地的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划拨性质的土地证上使用年限就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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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新报昆明地产顾问:陈平,法学博士,一级高级律师,现任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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