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大道水淹车 最高判赔10万

http://www.shxb.net [2009-1-2 9:21:49] 本报记者 邓建华 进入论坛

□《第五大道小区车库被淹》追踪>>> 

    第五大道半年前因暴雨水淹车库,一些车主的车不同程度受损。去年9月,第五大道小区6名业主因车损严重分别将该小区开发商和3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2008年9月27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12月29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昆明荣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荣健物业)赔偿6原告4700元至10万元不等。
   
    2008年7月1日晚,一场暴雨袭击了昆明,第二天,第五大道小区的车主发现自己的车全被水淹了。去年9月,第五大道小区杨利等6名业主分别将昆明荣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被告告上了法庭,索赔车损。但4被告均称暴雨为不可抗力,原告车辆停放在第五大道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淹的损失不该他们承担。对于4被告的辩解,法院认为暴雨导致积水灌入停车场并非瞬间发生,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时间内是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的,被告荣健物业是第五大道小区停车场的承包人,其行为属于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和充分的防御责任。
   
    对于6原告所诉的4被告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这是违约,不是侵权,不适用连带赔偿责任原则。原告除与荣健物业形成了合同关系外,与其他3被告均未形成合同关系。此外,法院还认为,车主也应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2008年12月29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荣健物业分别赔偿6原告90%车损等费用,其余10%由原告承担。据记者了解,被告赔偿6原告金额最高为10万余元,最少为4700 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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